
截至2015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49.7万辆,销售约44万辆,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不可否认,自新能源汽车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后,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和可喜的成绩。但是,一些新能源推广示范城市在做具体推广应用工作时,为了完成对上级管理部门承诺的销量目标,采取了一些不切实际、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的方法,这些“大跃进”的方法值得高度警惕。
“大跃进”的第一个表现是制定不切实际的推广目标。有些城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补贴资金有限,短期内也难以大规模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却制定“宏伟”的推广规划,试图在短短几年之内就实现新能源汽车遍地花开、充电桩随处可见的大好局面。
“大跃进”的第二个表现是采取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强制推广。有些城市在地方补贴不到位、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的情况下,为了完成既定的推广目标,通过行政命令强制公共交通领域更新新能源汽车,似乎一纸公文就可以轻松完成推广目标。
“大跃进”的第三个表现是弄虚作假放卫星。给上级承诺的推广目标完不成无法交差怎么办?最后的办法就是弄虚作假,对企业骗取补贴开绿灯,对“车未生产先上牌”的作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一些地方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眼中,也许光鲜的数据比什么都重要,而数据是否有水分,水分有多少就无暇考虑了。如果“超额”完成目标,也许在政绩考核中还能有加分。
如今,“大跃进”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有所显现。一些城市为了完成原本不可能完成的推广目标,超量采购新能源汽车以及在一些偏远地区“疯狂”建桩,根本不考虑实际需求和使用效率,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一时的“虚假繁荣”带来的是补贴退坡后的推广乏力;不合理的行政命令遭到用户的抵制,不仅没有实现推广的目的,反而使地方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受损;弄虚作假更是使得“骗补”丑闻频出,“涉骗”企业受到惩罚,导致整个产业的发展受到损失。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会给我国新能源汽车今后的发展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
我国政府在战略层面制定的新能源汽车整体推广目标,是整个产业一起奋斗的目标。这个奋斗目标不仅考核推广数量,更在于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持续提升、配套设施是否不断完善、企业竞争力是否稳步提升以及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是否高度认可。如果这些实实在在的考核指标达不到,只有一个干巴巴的推广数量,意义又何在?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过程中, “大跃进”的推广方法百害而无一利,这不是三年五载就能完成的事业,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