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初步确定了《永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将对全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拥有量超过25万辆,仅中心城区达6.5万多辆。这些自行车中,绝大部分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车速控制、制动性能和电池功率等安全性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同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经驾驶培训,安全意识薄弱,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行为突出。为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市政府专门组织各相关部办委局进行了分析研究讨论,召开听证会,几经修正,初步确定了《永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永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三十条,其中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要发放临时车牌和行驶证,设定允许上路行驶的时间为3年过渡期。届时,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均要求登记挂牌方可上路。另外,《办法》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进行处罚也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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