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 推广新能源车辆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6/12/19   浏览9343次   

近日,河北省印发了《河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其中提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对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以及新能源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便利。详情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河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9号)精神,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实施期为2016-2018年。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我省“三区一基地”的定位,立足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协同联动、重点突破,以推动全省物流降本增效为重点,着力解决物流瓶颈制约,优化要素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力争到2018年,全社会物流总成本与GDP比率较2015年降低1.5个百分点,同行业物流成本及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网络购物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2015年的15%上升到20%左右,快递物流实现国内重点城市间48小时送达。


二、重点行动


(一)强化服务功能,降低物流业运营成本。


1.优化准入流程。梳理有关物流行业行政许可的设立依据,压减行政许可种类,简化流程,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办结、送达实行“一站式”“零障碍”服务。鼓励具备法定投资资格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为物流企业出资人。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物流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鼓励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布局。(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6年底前完成)


2.促进通行便利。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建立健全货运司机诚信管理制度,简化道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证年审手续,实现省内异地年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规范公路超限治理处罚标准,减少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持续推进)采取限行或禁行措施的城市,抓紧制定配送车辆便利通行管理办法及货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科学规划城市配送车辆专用停车位或停车场。对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以及新能源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便利。(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和“一站式作业”改革,提高通关效率。(石家庄海关、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加强税收支持。继续巩固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的减税成果,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成本核算,使其进项税额得到充分抵扣,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持续推进)总部设在河北、在各地有分支机构进行跨地区经营的物流企业,可按照现行增值税汇总缴纳有关规定申请实行汇总纳税。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物流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物流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物流企业在信息化改造中所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实施价格优惠。大型农贸市场的用水价格,已按要求简化用水价格分类的地区,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有条件的执行居民用水价格;尚未简化分类的,按照工商业用水中较低标准执行。蔬菜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省物价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5.规范收费行为。督促港口、铁路、航空等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实行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制,推进收费管理制度化、科学化、透明化。(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家庄海关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加紧跟进国家有关部委《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进程,提出我省建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6.加大要素保障。积极筛选降本增效突出的物流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鼓励物流园区建立投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中外合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抓住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契机,引导物流项目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落实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支持物流项目申列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物流企业,在依法约定的前提下,首期缴纳50%后,其余可在1年内分期缴付。鼓励各地以租赁方式供应物流业用地,允许物流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加强载体支撑,提高物流体系运行效率。


1.畅通物流通道。支持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提升货运集疏能力,积极推进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航空快件集散中心建设,推动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分拨中心建设,强化石家庄航空货运功能。(省邮政局,石家庄市政府负责)优化全省内陆港布局,完善检验检疫、海关通关、集中查验等配套服务设施,强化“进出口直通”功能,畅通沿海港口与内陆腹地互动通道,促进物流一体化进程。鼓励河北港口集团、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河钢集团国际物流公司、河北物流集团等龙头企业建设国际分拨中心、海外仓,拓展中东欧、非洲、东南亚等国际市场。推进邢台、保定、沧州等市中欧、中亚班列常态化运行,适时增设境内外站点,不断扩大货物品种及辐射范围。(有关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石家庄海关、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2.优化物流节点。依托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保定4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邯郸、沧州、承德、张家口、廊坊、衡水、邢台7个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以及京津周边30个地方性交通枢纽,打造功能集成物流节点。实施铁路物流基地工程,支持北京铁路局整合我省铁路货运场站,衔接地方铁路资源,建设一批铁路物流基地。加密热点城市间铁路运输“五定”班列,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在沿海港口与腹地物流园区、内陆港间开行小编组、快运行的钟摆式、循环式铁路集装箱列车。积极推进唐山、沧州传化公路港等项目建设,构建一批线上线下联动的综合型、基地型和驿站型公路港。(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责任编辑: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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