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车网 记者 董丽雪)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郎胜就电动车的问题向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的领导进行主题询问,工信部部长苗圩、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分别作了回答。

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郎胜:对生产销售超标自行车、改装车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是如何进行监管的?将采取怎样的措施做到真正才源头解决?对大量存在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的现象,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将如何治理,以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答1:工信部部长苗圩:要制定安全标准,不能使不安全的车辆上路行驶,造成安全事故。有了标准以后,就要加强监管、各行其道,机动车按照机动车的标准,必须得到公安部门上牌照,驾驶人员必须取得驾驶执照,这样才是根本的保障安全。在同一标准的情况下,根据不同地区的状况,对于路权、对于时段,给地方政府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于已经上路行驶的存量二轮三轮四轮车辆,设置一个过渡期,比如说三年或五年,通过赎买、淘汰等各种措施来逐渐解决问题。
答2: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我们所做的工作,一个是参与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制定;二是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管,另外还根据消费者的投诉来解决相应问题。在经过多次专项整治中,我们感到有几个问题是管理中存在的难点:有些城市直接禁止了电动自行车;可有些城市还在鼓励,各地标准不太一样;还有标准十几年来没有做修订,显然落后于实际情况的发展;电动三轮四轮现在迫切需要明确是否需要牌照这类争议。
答3:公安部副部长李伟:我们还是要本着积极、勇于承担的态度来加强管理交通问题。首先从自己的责任担当入手,把秩序管理担当起来;二是配合有关部门从源头治理;三是推动相关标准的修订。在低速电动车问题上,公安机关正在和工信部进行研究。但是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将,这个车还是越少越好。因为当前我国的路面交通已经十分拥堵,如果再允许这种车进来,恐怕会给城市交通带来新的问题。而且安全隐患太大,驾驶低速车以老人居多,没有驾驶经验。建议出台低速车相关标准规定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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