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要求发现可疑交易须上报 切断恐怖融资链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07/6/12   浏览5626次   

为监测恐怖融资行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恐怖融资,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国内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

根据央行11日发布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银行,以及涉及证券、期货、基金管理、保险、信托投资、金融资产管理等各个领域的金融机构。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怀疑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相关联的,无论所涉及资金金额或者财产价值大小,都应当在相关情况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金融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形予以处罚。包括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等。

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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