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标准和管理政策的缺位,低速电动车长期处于灰色地带低速电动车。
由于低速电动车标准和管理政策的缺位,造成地方政府有绝对的权力决定低速电动车的生与死。面对处于灰色地带低速电动车,不同地区对这一产业有着迥异的态度和管理措施。
近日,山西《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办法”)发布,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低速电动车设置五年的过渡期,并允许上路。忻州市对低速电动引导性管理,得到行业舆论的广泛赞誉。
白叔发现,此次“实施办法”是对2017年12月1日颁布的《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落地执行细节的进一步规范。比如去年发布的《条例》中明确低速电动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四十公里,驾驶人应年满十八周岁并取得C3驾驶证,超标电动车有5年过渡期。而此次《实施办法》则落在了具体的执行细节上。
关于忻州去年年底发布的《条例》具体内容,大家可点击下面的标题进行查阅:
《山西忻州市低速电动车管理条例公布,5年过渡期、C3驾照、最高时速40km》
与忻州不同的是,同样面对灰色地带的低速电动车,山东滕州的管理手段却截然相反。3月22日,滕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滕州市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发布的《致广大市民朋友的公开信》中明确:限行区域内禁止低速电动车通行,限行区根据时间推移,逐步扩大。此外也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处罚手段:(责任编辑: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