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显示:预算外资金成隐患多发区
张馨月
在我国目前预算不完整情况下,大量应该纳入预算但实际成为预算外资金已经成为审计报告揭示问题隐患的多发区。
昨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一些地方和部门预算执行的随意性还比较大,部分资金分配和使用脱离预算管理。
预算待完整
其中,2006年,财政部在部门预算之外,按国债发行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国债发行业务经费4500万元,安排人民银行3615万元、财政部8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补贴、宣传费、会议费等日常开支。
财政部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5.36亿元。具体是:国债转贷资金回收专户存款利息16.11亿元,14家中央外贸企业1999年以前欠缴中央财政的利润等29.19亿元,国家农发办截至2005年底取得的投资参股产业化经营项目股权收益分红599.11万元。
2006年,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138.8亿元,支出110.28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社保基金、医疗补助等。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外债借款7.37亿元安排的项目支出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还贷准备金年末余额493.13亿元,以上两项均未进入预算。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一位研究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预算不完整这是我国预算体系存在的比较大的缺陷,大量资金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比如一些行政收费,一些单位下属国有资产在市场上的收益,但性质却属于财政资金,这部分资金的监管没有预算内的严格,有的单位自己安排自己花了,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因此在审计中加大对这部分资金的监督力度,以促进预算更加完整更加科学。
正在修订中的《预算法》在总体思路上是要加强预算的完整性,“但是预算法修订出台目前还没有时间表,而且真正执行还有一定的过程。” 上述研究员说。
预算编制待细化
报告显示,年初预算不够细化、年度执行中追加较多、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在中央本级预算中已存在多年,一直没有很好解决。
2004至2006年,财政部在预算中安排下岗职工微利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5亿元,实际执行2.85亿元,仅占5.2%。
2006年,财政部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部门预算816.5亿元,占年初批复部门预算的12%。
国家发改委也暴露出此类问题:2006年10月,发改委批复宜昌至万州铁路项目建设调整方案,将国务院确定的项目概算总投资由167亿元增加到225.7亿元,增幅达35.1%。在4家“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公司”项目建设管理中,发改委未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将总投资调增28.5%。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报告时表示,财政部追加部门预算、部分年初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预算中安排的下岗职工微利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执行率低以及部分中央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的问题,反映出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合理;财政部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结余的项目资金长期挂账、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在部门预算之外安排资金,发改委未报经批准调整概算、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中央部门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等问题,反映出预算执行不严格。
报告中指出了这些问题的不良后果:“削弱了预算的约束力,不利于政府和人大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容易产生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影响了中央预算的完整性”。 并建议财政部要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中央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库,打好预算编制基础;逐步公开部门预算,建立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机制;加强支出预算的测算,并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我们目前的预算编制水平有关,这个问题解决需要有一个过程,不过总体上在进步。”上述研究员说。
附表: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
违规部门 违规问题 涉及金额
烟草局、教育部等19个部门 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等 190.03亿元
发改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92个单位 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27.54亿元
中科院、水利部等13个部门所属50个单位 对外投资管理不严,转制不规范等 22.84亿元
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4个部门所属5个单位 未经批准和超标准超概算建办公楼等 17.39亿元
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 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8.59亿元
供销总社、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部门 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 3.94亿元
农业部、国资委等11个部门所属16个单位 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2.49亿元
卫生部、国家信息中心等12个部门 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1.85亿元
环保总局、烟草局、民航总局3个部门 多报多领财政资金 8489.20万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