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老年代步车上路一律暂扣 无照驾驶将被拘留!

来源:华商报      2018/10/12   浏览25163次   

[摘要]10月9日起,西安全面开展电动四轮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活动。如果被查处的电动四轮助力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将对无照驾驶的驾驶人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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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动车网获悉,10月9日起,西安全面开展电动四轮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活动。如果被查处的电动四轮助力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将对无照驾驶的驾驶人进行拘留。

  

电动四轮助力车应属机动车

   

10月9日,西安交警印发了《关于全力开展电动四轮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特别是下穿隧道及高架桥加大对电动四轮助力车(老年代步车)的治理力度,对电动四轮助力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一律上限处罚。

   

西安交警部门表示,目前的电动四轮助力车大多都是打着“老年代步车”名义上路行驶,驾驶人认为“老年代步车”不属于机动车范围,但严格意义上来说,电动四轮助力车应该属于机动车范畴。

   

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机动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显示,机动车的定义为:以动力装置或者牵引,上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等,但不包括虽有动力装置但最大设计车速、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

   

另外,汽车被定义为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因此电动四轮助力车应属于汽车,也应属于机动车范畴。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车牌、购买交强险,另外机动车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证,而目前电动四轮助力车上路相当一部分都是无照驾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电动四轮助力车就是全责。

   

西安交警部门表示,如果发现电动四轮助力车上路行驶的情况一律予以查扣,对暂扣电动四轮助力车逐一进行比对,经鉴定为机动车的,按照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理;对无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助力的驾驶人,根据相关法律予以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交警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对驾驶人一次记12分。

   

同时,对于被查处的电动四轮助力车,如果车辆所有人能提供相关购车手续,交警部门会在消除交通违法后归还车辆,如果车辆所有人无法提供相关手续,车辆将被没收,经过公示手续后上缴。

   

昨日,西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在查处两轮、三轮电动车违法的同时也在对四轮电动车进行查处、劝导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处四轮电动车违法行为300余例。

  

车主:不让开了,车该咋办

   

今年60多岁的王先生有一辆四轮电动车,平时主要用于接送孙子上下学。王先生说,由于娃上学的地方离家有三站路,为了接送娃方便就买了这辆四轮电动车。因为老年人考驾照比较难,他想着开老年代步车应该不用驾照,卖车的也说这是老年代步车交警不管,没想到现在不让开了,他都不知道这辆车该如何处理了。   



(责任编辑: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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