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4.0:香港服务业进军内地再跨一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7/2   浏览2118次   

陈达

明年1月1日起,内地11个新服务贸易领域将对香港正式开放。这是在上周五,内地与香港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下称《CEPA补充协议四》)中所规定的内容。

此次第四个补充协议新增加了摄影、体育、环境等11个新领域的开放内容,加上以往已经开放了27个领域,目前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已经达到38个。

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上周五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签署了该项协议。廖晓淇之后向媒体表示:“《CEPA补充协议四》在医疗、保险、银行、证券、旅游、个体工商户等原有17个领域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香港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市场的准入条件。加上之前已经采取的152项开放措施,目前CEPA共包括192项开放措施,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

内地市场放开程度加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经济系副主任黄晓玲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由于香港的服务业分量非常重,相对制造业优势明显,通过CEPA这样的自由贸易区(FTA)协议,其享受到了在中国内地超过其他WTO成员的更好待遇。”

她认为,由于服务贸易强调商业存在形式,只有更多的香港服务行业的企业把市场转移到中国内地,才能更进一步扩大内地与香港的服务贸易量,而现在内地的开放程度扩大就是创造这样的机会。

在此次的《CEPA补充协议四》中,在医疗领域,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投资总额要求,由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降至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而对比去年在《CEPA补充协议三》中也提到的旅游领域方面,此次更加开放内地市场,香港旅游社今后在内地设立合资、独资旅行社的年旅游经营总额分别由12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降至不低于8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并将经营赴港澳境外游试点业务由广东省扩大到泛珠三角其他八个省、自治区。

在银行领域,香港银行入股内地银行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由不低于100亿美元降至不低于60亿美元,同时支持内地银行赴香港开设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等。

在证券方面,允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经营相关业务。内地证券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其完成香港注册程序的时限,由6个月延长至1年。

在保险业领域,允许香港的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公司,为内地的保险公司提供代理服务。

黄晓玲告诉记者,中国入世后在金融领域的开放很明显,但是无形的障碍也依然存在,比如在网点设计、对低端客户的服务上,外资银行的成本仍然较高,未来在这一领域的开放程度仍然值得关注。

走向:强调两地功能性合作

廖晓淇表示,今后将继续落实CEPA各项措施,进一步研究扩大CEPA的开放程度。

“CEPA作为内地与香港经济机制化合作的制度安排,将扩展到两地之间深层次的功能性合作,促进香港经济转型和内地金融、物流体系现代化。”

有学者把区域经济合作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二是功能性合作,即选择一些具体领域,先行开展技术、资源和信息共享与合作开发;三是制度性合作,即区域内成员签署协定,建立关税同盟、FTA、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EPA)等特殊安排,实现商品、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的自由流动。

截至2007年4月底,共有1753家香港企业按照CEPA的优惠条件投资内地。

CEPA对其他FTA存借鉴

黄晓玲告诉记者,尽管中国和其他国家进行FTA谈判的模式都不同,但是中国在下一步的FTA谈判中,现在CEPA和东盟都取得成功的“早期收获”模式是非常值得借鉴的。

“目前CEPA一个个补充协议这种局部推进的模式,以及中国在与东盟‘10+1’的谈判中先作出让步,在东盟的强势产品中中国关税清零等做法都是值得借鉴的。”她说。

黄晓玲表示,每一个FTA谈判的焦点都不同,对香港是服务业、东盟是农产品、澳大利亚可能是资源开放,那么在这些焦点问题上形成“打包”的协议也就是互有退让,而并非“一对一”的谈判,会更加有利于FTA最终的达成。

CEPA改善香港营商环境 细节困扰效果发挥

萧遥

“CEPA的实施,意味着内地优先为香港打开了一扇大门,内地对香港开放的门槛越降越低。”上海社科院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尤安山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与此同时,内地也需要香港这样一个平台与国际经济接轨。”

在经历亚洲金融危机、SARS疫情等经济重创之后,香港与内地签署了CEPA,并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近年来,香港与内地逐步通过补充协议的签署来扩大所涵盖的货物和服务贸易范畴,不断促进两地经济互动与融合。

细节因素限制CEPA效果

日前,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认为,CEPA的实施,减少和消除了内地与香港在经贸交流中的体制性障碍,加速了相互间资本、货物、人员等要素的自由流动。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目前,香港正日益成为跨国公司拓展内地与亚洲业务的首选之地。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及办事处的跨国公司总数达到3845家,比2003年增加638家,数量创历年新高。

今年6月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曾出台了一份关于CEPA实施对香港经济影响的评估文件(下称“评估文件”)。该文件中指出,针对这3845家地区总部的调查显示,其中,28%的机构认为CEPA改善了香港的营商环境,并使香港成为设立地区总部的理想地点。

但是,一部分从香港到内地投资的专业机构,也在调查中提及一些限制CEPA实施效果的因素,包括内地处理申请时间过长、申请手续繁复、政策和法规透明度不足,以及市场准入要求过高等。

此外,内地与香港专业人才考核标准如何实现对接,也曾经成为业界广为争议的CEPA“大门已开,小门未开”的焦点话题。

尤安山认为,CEPA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障碍和问题,主要是涉及到细节因素,而这也是一个需要根据两地经济发展和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与完善的过程。“尤其是有些政府部门还不清楚CEPA的具体内容,这也使得实施过程中增加了交流成本。”尤安山说。

无惧“产业空心化”论调

廖晓淇指出,CEPA实施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减缓了香港制造业的外移,有利于香港服务业优势的发挥。

廖晓淇认为,香港制造业成本较高,一直以来的趋势就是向外转移。而实施“零关税”以后,使得很多产业成本降低,使得制造业向外转移的速度相对来说减缓。

然而,业界也一直有学者担忧,CEPA实施之后,是否会进一步导致香港本土产业的“空心化”与“边缘化”,服务业是否也会如同制造业一样“北移”,从而导致CEPA并不能真正帮助香港实现经济结构和产业转型。

对此,尤安山指出,香港对内地输出服务业,主要是涉及专业机构和人才到内地,“根”还扎在香港,而不会像制造业一样进行大规模转移。

诸多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内地经济发展由“重量”转为“重质”的增长,香港也需要重新定位,以配合内地经济不断转变的需求。

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内地公司,也在通过香港这个经济舞台迈向国际市场。

来自商务部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4月底,累计在港交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的内地企业分别达185家和49家,市值分别达到64960亿港元和232亿港元,占主板和创业板总市值的46%和20%。

对此,有观点认为,香港能够为内地提供一个双向交流的平台,协助内地企业及资金通过在港投资或上市走向国际市场,以及吸引国际资金到内地进行投资,从而进一步加强香港作为中介的角色。

上述评估文件也指出,未来CEPA更重要的效益在于其所扮演的无形角色,即促进香港将“优质”资本和管理技巧转移至内地,而这些正是内地经济长远发展的稳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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