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月20日起,温州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就可正式上牌,上牌免费。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网点
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透露,12月20日起,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就可正式上牌,上牌免费。目前,除车管所非机分所外,市区有14家网点可上牌。
车管所民警说,电动自行车牌照为黄底黑字,需安装在车辆尾部。除市区牌照是“温州”两字加7个数字外,其他县(市、区)的则是各县(市、区)名称和数字,如平阳县为“平阳”。
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委会修订发布的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于明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凡符合这一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均可办理上牌。
温州市目前拥有各种电动车240多万辆,其中大多数为超标电动自行车。按过渡期管理办法,符合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并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可申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三年后可继续使用。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消费者可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销售点申请备案登记,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电动自行车上牌在试行中,其中一些相关问题,交警部门在逐一完善。市区14家可直接上牌的网点,包括鹿城5家、瓯海5家、龙湾和经开区各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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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过渡期政策实施过程中,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市车管所作解读。
一、哪些车属于电动自行车?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符合以下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二、如何得知车子符合新国标?
解答:新国标车必须具有3C证书,在浙江省销售需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公告》可在“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警民互动-电动车学习-公告目录库中查询。对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允许在浙江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和上道路行驶。。
三、上牌材料丢失了,该怎么办?
解读:若车辆合格证等材料丢失,需到销售商或生产企业获取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
四、超标电动车能否登记成蓝牌摩托车?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三年后能否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解读:不行,超标电动车不是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必须有资质的企业才能生产,要符合相关标准及通过3C认证,按照机动车要求上牌等才能上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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