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版 | 株洲市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问与答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9/8/30   浏览15478次   

[摘要]申请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

1、什么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电动自行车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上述《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于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备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等。


 


2、什么是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既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又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摩托车目录,不具备摩托车依法登记条件的,具有两个车轮的电动自行车。


3、在用电动自行车是不是分为符合新标准和不符合新标准两种类型?管理措施有何区别?

 

按照《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的规定,为了解决在用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规范的问题,把电动自行车分为二部分,一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二是在用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超标电动车。按照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制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必须经过登记才能上路行驶;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实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允许领取了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上路行驶,未领取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后,所有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均不得上路行驶。


 


4、过渡期是指什么?

 

有两个过渡期。简单来说,第一个过渡期是生产、销售的过渡期,时间是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正式发布到正式实施的时期。第二个过渡期是使用管理的过渡期,是为了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问题,各地可以设置一定的时间,允许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5、两个过渡期的政策要求?

 

第一个过渡期是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在这一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销售企业要加强自律,在新标准实施前主动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第二个过渡期是从 2019年4月15日至2023年3月1日,采取发放临时号牌的方式,允许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办理临时注册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已办理物联网防盗号牌登记的不需重新申请临时注册登记和取得临时号牌)后上道路行驶。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日终止。有效期终止后,所有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


 


6、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何领取临时号牌?

 

所有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申请临时号牌才能上路行驶;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临时号牌的,超期不再受理;临时号牌过期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申请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


7、登记上牌与领取临时号牌有时间限制吗?

 

现有在用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20年3月1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号牌,新购置的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购车后一个月内申请登记上牌。号牌有效期为五年,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现有在用且在2019年4月15日前购置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20年3月1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过期不再受理任何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申请。2019年4月15日后购置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能申请临时号牌,不能上路行驶。临时号牌的有效期至2023年3月1日终止,有效期过后自然失效。


8、去年以来,我市部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两车物联防盗登记”,领取了防盗号牌,这与我们这次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临时号牌发放有什么关系?

 

已经领取两车物联防盗号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防盗号牌可以代替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车辆所有人不必重新申领临时号牌;已经领取两车物联防盗号牌的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防盗号牌不能代替电动自行车登记号牌,车辆所有人需重新登记上牌。


 


9、为什么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需要重新登记,而不符合新标准不需重新申领临时号牌?

 

两种号牌性质不一样。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其性质为非机动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号牌的有效期、管理制度按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执行;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临时号牌是一种临时过渡号牌,号牌有效期过后,自动失效,车辆不得继续上路行驶。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临时号牌发

(责任编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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