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不准卖了!

来源:三亚晨报      2007/7/4   浏览7431次   

“电动摩托车准卖不准上路”的现象在三亚成为过去。7月3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等4大部门联手突击检查电动车销售店,暂扣超标电动摩托车30辆,涉及电动车经销商5家。

当天上午9时30分许,4大部门的执法人员来到胜利路望海花园酒店路段,对该路段几家电动车销售店进行突击检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他们经事先暗访,发现该路段有几家电动车销售店存在销售超标电动车的现象。然而,突击检查的结果让人感到意外:销售店内电动摩托车很少,基本上都是电动自行车。

随后,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经销商将电动摩托车转移到望海花园酒店内的空地。

执法人员得知后,立即赶到望海花园酒店内进行检查,发现挂有雅西、特驰等牌子10多辆崭新的电动摩托车,与几辆旧电动车停在一起。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当即对电动摩托车予以暂扣,并将电动摩托车拖走。

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对电动自行车有明确的标准,主要有4个方面:最高设计车速每小时不能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轮毂宽度不大于54毫米和具有脚踏行驶能力等。而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超标的电动摩托车不准上路行驶,也不准销售。

据了解,在前段时间,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销售店进行了逐一清查,要求各经销商将超标的电动车退回生产厂家。但有少数经销商心存侥幸,抱着能拖多久就拖多久的心态,仍在销售超标电动车。该局负责人说,他们此次暂扣的电动车,主要是涉及超标的电动车;对暂扣的电动车,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将进行销毁。

市交警支队政委林汉如对记者说,三亚4大部门此次联手突击检查电动车销售店,目的就是为了从源头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减轻道路交通压力。(记者 贾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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