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政策,共享电动自行车租赁需上牌

来源:南宁晚报      2020/4/1   浏览16389次   

[摘要]到3月27日止,全市已经注册登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有2335辆。这些注册登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都悬挂了车牌,市民可以放心使用。那么,没有获得批复的企业,是否已经清理回收了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呢?

昨日,记者从南宁交警支队了解到,全市目前有3家企业的2335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已经注册登记并上好车牌。另外,一些企业没有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就将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市场,被交警在路面查获。目前,这些企业已经进行内部整改。


南宁交警支队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一些市民骑着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这些市民当场受到批评教育。据了解,市民只需扫描共享电动自行车车架上的二维码,下载APP、交押金就可以开锁骑车,其租赁方法和共享单车相似。



交警在专项整治中还发现,这些无牌电动自行车存在乱停放、企业违规投放等行为。为此,交警支队协同交通运输和城管等部门,坚持源头管理和路面整治两手抓,加强和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3月24日,交警部门为此专门组织召开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负责人约谈会,要求各企业不得在市区道路投放未登记上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已经投放的无号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要限期清理回收,依法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


到3月27日止,全市已经注册登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有2335辆。这些注册登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都悬挂了车牌,市民可以放心使用。那么,没有获得批复的企业,是否已经清理回收了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呢?


3月31日,罗先生在贤宾路路边,通过微信扫描一辆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二维码,手机页面显示“运营暂停调整”等字样,罗先生也就无法使用这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据悉,目前,这家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已经停业整改。


交警提醒


一、企业投放使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助力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进行查纠。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助力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乱停放、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助力车)。



(责任编辑: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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