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超速超重 四类电马儿不能上户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07/7/10   浏览4025次   

昨日是成都市关于严管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通告实施第一天。在成都街头,一方面是交警忙着纠违,一方面是一些骑电马儿的市民仍然我行我素。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纠违行动将纳入交警常态管理,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势头。记者从交警五分局了解到,民警已拒绝为“设计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等四类不合规定的电动车办理上户手续。

电动车违法 先考“理论”再上路

昨日,成都交警二分局推出一项新的教育措施。对于骑电动自行车违反道法的市民,必须现场考核道法知识,过关了才能继续上路行驶。

40多岁的李师傅因骑车搭人,成为第一个“考生”。下午3时,他骑车带着朋友沿江汉路行驶,被执勤民警挡了下来。民警并未对他进行处罚,而是带着他来到路边的宣传栏前,认真讲解道法中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规定。讲解完后又递给他一份《电动自行车基本常识测试题》。题目总共4道,一共有7个空需要选择答案。最后,李师傅答对了其中两道题,得了50分。交警又为他现场“补习”之后,才允许他继续上路行驶。

记者注意到,这4道常识题中的两道题,“考生”失误率在80%以上。其中一道是“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__岁?”备选答案为:12岁,16岁,18岁。很多人都选择了18岁,而道法规定为16岁。

不符合国标 四类电动车不能上户

昨日,林先生骑着刚买的电马儿到交警五分局办理上户手续。经过工作人员测试,他的电马儿设计时速达到50公里。工作人员告诉他,按照道法规定,交管部门不会给这种设计时速超标的电马儿办理上户手续。林先生只好推着车子离开,他说,要去找商场换一辆合格的电马儿。

记者从交警五分局了解到,如果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交警不会为其办理上户手续。据交警五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场上的电动车存在四类常见的不标准情况,包括“设计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轮胎宽度大于54毫米”,以及“没有安装脚踏”。截至昨日下午,共有10辆电动车被拒绝办理上户手续。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