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9日《成都日报》记者报道,成都交管部门不会对电动三轮车办理注册登记,电动三轮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否则扣车、罚款处理。
据悉,从本月9日起,成都市交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成都市五城区(包括高新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交通管理的内容将包括:严禁电动车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限速动力装置;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侵走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能载人,但可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谨慎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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