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针对“沈阳小区自行车收费定在5元/月”进行了澄清:“我们出台的只是一个指导意见,并不是最终收费标准。”
“但全市自行车库不会都按最高限价5元/月的标准收取。”该负责人强调说,5元/月的最高限价是经过成本测算和调查了解的,这笔钱增加后,主要用于看护者的工资。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自行车车库收费应该算为物业收费范围内一部分,并不在听证会目录内,因此指定此项收费,并没有召开听证会。
同时,那些由保安巡视的自行车车库,并不设专人看护,这样的车库不得收费。
“此外,由于所处地域不同,收费标准也会有异。”但对于沈河区、和平区这些经济条件差不多的区域,很可能执行的标准会相差无几。
目前沈阳市内各区都在对区域内的住宅车库情况进行调查和数据统计,只有沈河区制定出了详细的收费标准。沈河区物价部门表示,他们目前正在对区内车库情况进行调研,出台5元/月只是最高限价,并非所有车库都要推行。按要求,只有到物价部门进行收费审批备案的车库,才能按新标准收取,沈河区仍有大多数小区车库尚未备案,不应该按新标准收取。
此外皇姑、大东、铁西、和平4个区域的收费标准还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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