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烦心事牵出法律空白一串

来源:工人日报       2007/7/25   浏览2550次   

本报记者刘静

发生堵单、转账不成功导致资金暂时失踪的情况,背后一般都隐含股民的交易损失。但当股民们想讨个说法时,往往发现自己遭遇到了一系列法律空白

北京的文女士最近遇到件烦心事:7月11日上午9点,她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准备买下一支早已看好的股票。谁知自己的银证通账号下资金余额竟然显示为“0”,数万元余额不翼而飞。文女士顿时吓出一身冷汗,难道遇到电脑病毒了?

文女士试着下单,却发现根本没法买股票;又通过电话查询,发现情况一样。她马上拨通了证券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答应将情况反映上去。文女士又拨通了银行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文女士账号里的钱能查到,没法下单是券商的问题。当文女士再次拨打证券公司的电话,便一直占线再也打不进去了。

股市行情稍纵即逝,眼睁睁看着投资机会溜走,文女士又急又气,却毫无办法。直到11点左右,她的银证通才恢复正常。

随着证券市场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许多股民也像文女士一样遇到了类似问题。发生堵单、转账不成功导致资金暂时失踪的情况,背后一般都隐含股民的交易损失。问题是,这种交易损失有没有办法准确核算?能核算清楚的话,又由谁来赔?如果因为券商的服务能力不足或银行系统问题导致上述情况发生,券商、银行能否说声抱歉就免责呢?当股民们想讨个说法时,往往发现自己遭遇到了一系列法律空白。

转账不成功法律空白索赔难

7月13日下午,证券公司有关人士告诉文女士:7月11日那天所有券商的银证通客户都出现了问题,原因是银行系统无法把资金持有资料传过来。以前这种情况也出现过。但该人士不建议文女士去找银行讨说法,因为以前也有人找过,但没什么下文。

后来,文女士又接到了证券公司另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是银行的网银升级影响到了银证通的使用,不是证券公司的问题,理由是客户账号里的股票都没出问题,而证券公司管的就是股票,资金归银行管。这名工作人员又称,可以给文女士一些补偿:一本证券公司的投资报告、银证通改为三方托管后手续费优惠点。
7月18日,文女士接到了银行的电话。银行方面称,出现问题是券商的原因,而且这次向银行投诉的绝大多数是文女士所在那家证券公司的银证通客户。

面对券商和银行间的推诿,文女士感到非常困惑和无奈。她透露,当初选择银证通,就是觉得资金安全有保障,谁知仍然遇到这种烦心事。据了解,银行捆绑证券商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以其证券资金结算效率高、证券资金相对安全受到股民的欢迎。然而这个交易系统与券商的相比,却因为实行的是“用户—银行—证券商—交易所”三段流程,在信息传输的过程中会增加风险。另外,如果系统平台服务界面不够完善也容易误导用户,造成交易异常。

另据报道,7月2日上午股市开盘,在广发证券海口义龙路营业部炒股的张先生遇到了让他焦急万分的情况:通过网上交易从开户的农行海南省分行将资金转入炒股账户时,发现根本无法转账,而查询银行里的资金却显示已转账成功,可他在证券公司的资金账号上并没有任何资金。股市行情瞬息万变,张先生痛失交易机会,气愤万分。

张先生对券商和银行进行咨询,证券公司和银行互相推诿。据了解,当天很多广发证券在农行开户的客户都遇到了此情况。银行方面解释称,当日上午之所以出现股民无法交易的情况,主要原因是由于股民交易频繁,资金转账量很大,系统出现堵塞现象,形成了“单边账”。

那么,由于无法转账,给股民造成的损失究竟该由谁承担?券商与银行均表示,这中间不存在损失与赔偿的问题,因为无法转账交易,股民可能因此避免了损失。有法律界人士称,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银行所出现的“单边账”情况,则属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因此在法律上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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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暴富”令股民担心账户安全

6月23日,无锡市民张女士像往常一样打开家中电脑,进入网上股票交易系统查看自己账户,但眼前跳出的一长串数字让她目瞪口呆:可支取金额一栏里总数达到了1亿多元,另多出数只总价约2亿元的股票!一夜暴富的奇迹难道真的发生了?

而6月24日早上,张女士再次登录后却发现,那一夜降临的3亿元资产已不翼而飞。“原来,我只是做了一夜富婆。”

实际上,像张女士这样的离奇经历,上海市民孙先生、周先生、于先生也遇到了,孙先生、周先生的股票账户里多出了1亿元,而于先生的电脑账户里居然多出了13.5亿多元!

后来,海通证券公司有关人士解释说,最近公司系统在升级,通常会在双休日随机选择一些客户做系统测试,把客户的资料导入到测试环境中买入卖出,周日或周一开盘前再把客户资料撤出即可。

证券公司进出私人账户如入无人之境,不禁让股民们担心起自己账户的安全来。股民们认为,证券公司完全应预计到股民有可能发现自己的账户异常,就算要做测试,也应该事先告知。“虽然是系统测试,但证券公司拥有自行修改用户密码和资产的权力,让我们对今后的交易安全很不放心。”

证券公司有权动用私人账户吗?有律师指出,证券公司在股票交易中只是托管方,股票账户的控制权属于股民,里面所有的资金都是股民个人资产,除非股民授权,证券公司无权私自通过技术获得密码,动用、更改账户。

交易遇“堵单”损失该由谁来赔

今年5月29日,上海首例“堵单”引发股票交易失败案在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开庭。

2007年4月23日,袁某通过中银证券网上交易系统,以单价3.47元买入9000股*ST方向股票,随后其资金账户中的31311.21元被冻结。事后,袁某在网上没有查到有该笔股票交易的委托记录。翌日,*ST方向股票股价上涨至3.82元。没有买进股票的袁某认为,由于“中银证券”未能及时接受交易委托,造成股票差价损失3230元,“中银证券”应予赔偿。而“中银证券”认为,因证券公司的电脑系统繁忙造成“堵单”,所以未能及时接受袁某的交易委托,这属于不可抗力,证券公司可予免责。

这是首例因证券交易“堵单”引起的诉讼案。后经过法院的调解,中银证券自愿补偿给袁某2000元。

股市成交量一放大,交易系统就堵,特别遇上股市暴涨暴跌,电话委托打不进,网上交易无法登陆,搅乱股民的心。在网易等网站论坛上,许多炒股的网友也曾纷纷发帖子,并把存在“堵单”问题的多家证券公司“晒”了出来,声讨“堵单”现象。

据了解,出现“堵单”的原因是,券商的股票交易通讯系统建设时的设计流量,是以一个假想的沪深两市成交量为依据的。比如说,2005年之前建设的股票交易通讯系统,设计流量普遍是以沪深两市日成交量600亿元为上限。而现在,沪深两市的日成交量动辄达到2000亿~3000亿元。虽然,2006年以来券商也在不断对交易通讯系统进行升级,无奈升级速度跟不上暴涨的沪深两市交易量。

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股民与券商是一种有偿的合同关系,因此证券公司至少应当保障股民财产的安全与交易的顺利进行。对于证券公司“堵单”状况的出现,不是法律上的“不可抗力”情形,所谓不可抗力,必须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作为证券公司,显然应当预见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危害股民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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