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实名全覆盖 警惕涉嫌“黑钱”数千亿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7/27   浏览2103次   

一套新系统的使用,使得我国银行账户实名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将有力地推进我国的反洗钱等工作。此外,我国将积极推进反洗钱罪名入罪工作。自10月1日起,证券、保险公司将要正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数据。

上述信息分别来自于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联合举行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建成运行新闻发布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同日接受中国政府网的在线访谈。

保障银行和个人利益

联网核查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推动银行账户实名制切实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银行机构在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以及以银行账户为基础的支付结算、信贷等业务时,可以通过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从而方便、快捷地验证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

目前,全国约有15.53万个银行机构网点接入了联网核查系统,覆盖率达到了85%以上。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这个系统由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和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两个核心系统组成,主要具有对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单笔核对、批量核对、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各银行机构提供一周七天、每天12小时的联网核查服务。

苏宁表示,此举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贪污受贿、金融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开展,并有利于银行机构完善基础管理制度。腐败、金融诈骗往往与假名、匿名账户相联系。

“联网核查系统的建成运行,为银行机构识别客户身份提供了一种权威、便捷的技术手段,标志着我国在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特别是个人账户实名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苏宁说。

该系统也有利于银行机构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此外,联网核查系统因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能遏制金融欺诈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大众的利益。

“这个体系的建设成功,除了使反洗钱成本大大降低,对信用体系建设也具有重大意义,能够让信用状况信息变得对称。”中国人民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李曙光解释说,很多金融诈骗案件是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如果银行能够掌握账户的存款和消费状况,并实现不同城市、不同银行的信息共享,则会减少欺诈并有利于信用体系建设。

实名制与保护公民隐私

联网核查系统对于中国的反洗钱工作来说,更加意义重大。《反洗钱法》明确规定,银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要求金融服务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而使用联网核查系统正是银行机构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反洗钱义务行动之一。

据统计,自联网核查系统建成运行以来,全国共发生联网核查业务约3200万笔,经联网核查出的虚假证件案例共发生2500多起,其中230多起具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另外,当核查结果不一致时相关个人自动放弃办理业务的近10万人次,联网核查的社会效果初步显现。 

昨日,唐旭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也表示,中国反洗钱工作的成效正不断体现。唐旭介绍说,目前中国反洗钱规章制度进入了快速出台时期,中国还在今年6月成为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反洗钱和反融资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正式会员。

去年央行提供给侦查机关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有1239件,涉及金额3626亿。唐旭透露,今后要积极推动以洗钱罪名入罪的工作。他还表示,按照计划,到10月1日证券、保险公司将要正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数据。

李曙光则强调,在建立联网核查系统的同时,要格外注意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管反洗钱是多么重要,公民的权利是放在第一位的,应该找到二者之间的合理界限。”他坦言这也是每个国家反洗钱工作面对的麻烦之一,就是如何在行使公共权力的同时保护私权。

苏宁表示,银行机构应对联网核查获得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保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同时,银行机构不得将联网核查获得的公民身份信息用于办理银行业务之外的其他目的。”

“除了规定不能侵害公民的隐私权和财产权,还应该建立一套相应的赔偿制度,在发生了这种情况后,应该给予公民一定赔偿。”李曙光建议。(陈黛)

[$page]

相关

央行:反洗钱过程中要合理保护个人隐私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昨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指出,在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过程中要有效、合理地保护个人隐私。 

“在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在《反洗钱法》制定的时候就看得很重,希望尽可能地保护个人隐私。”唐旭说。 

唐旭介绍,《反洗钱法》里明确规定要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及义务,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信息要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 

同时,《反洗钱法》中规定涉及反洗钱管理、监督的部门、机构,在履行反洗钱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身份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调查,用在别的方面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反洗钱法》中还规定,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客户身份信息只能用于涉及反洗钱的相关资料和刑事诉讼。“所有这些涉及客户身份信息的资料都会统一送到反洗钱监测中心,统一保管。”唐旭介绍。

唐旭还分析了当前洗钱行为容易隐藏的领域。他表示,洗钱行为的行业分布特征并不是特别明显。但是,通过金融机构作为主体来进行防范,就很容易发现洗钱的踪迹。并且,其他一些行业也可能涉及到洗钱。他说:“律师和会计师的客户有可能在洗钱,他们也有可能知道;我们不排除个别的专业人士也帮助他们洗钱。这些也可能是洗钱高发的行业。”他还指出,当前“经济发达地区洗钱的案子发生概率比较高”。 

唐旭介绍,从目前来看,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获得洗钱线索,一是数据分析;二是柜台人员报告的可疑交易;三是媒体上出现的一些报道;四是个人举报。 

对于那些有洗钱后果的金融机构,唐旭表示,金融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最高可罚500万元。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