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动自行车能“刹”,不能“杀”!

来源:经视新闻      2006/3/8   浏览6827次   

成都自1997年出现电动自行车至今,已登记上户42万辆,电动自行车使用增幅惊人,年增长率达182.76%。但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也带来了交通隐患。

据交管部门统计,2005年上半年,成都电动自行车立案道路交通事故238件,造成16人死亡,25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7万元,呈明显上升势头。

“每天的事故中,电马儿占60%”

因为事故频发,目前,我国珠海已经封杀了电动自行车,但是成都还不会,成都市将按照分类管理的办法,严格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行驶速度在20公里/小时以内,否则将给予处罚或将“高速、重型”的电动车归类为“电动摩托车”,划为机动车范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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