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整治道路交通:电动车法规有望出台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2007/8/25   浏览3169次   

从9月中旬至12月,南宁市集中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一批交通“乱点”、“堵点”,建立健全该市道路交通秩序和设施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城市路面行车秩序。

  据悉,整治工作以青秀区和横县作为试点,同时在全市各县(区)及各开发区全面铺开。整治的重点是针对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在交叉路口不按规定排队依次通行、闯红灯、不按规定掉头、不按规定避让行人、逆行、乱鸣喇叭、出租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公交车抢道、占道行驶等不遵守交通信号,以及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驾车打手机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针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期仍上路行驶、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规范摩托车道路通行秩序。

  对于机动车在交叉路口不按规定排队依次通行、闯红灯、随意掉头、逆行等不遵守交通信号,以及违法超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车辆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查处。

  本次整治的另一重点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人力三轮车生产、销售、行驶的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人力三轮车出厂、进入市场销售和上道路行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快环以内市区道路行驶及整治“三车”(人力车、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上路营运行为。

  南宁市法制办也将加强调研论证,尽快制定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待时机成熟时考虑进行地方立法,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此外,南宁市还将重点加强对公共交通汽车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等城市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通违法驾驶人惩处教育制度,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所属车辆多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企业,将依法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配合人予以处罚和责任追究,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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