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9月1日实施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2007/8/31   浏览13167次   

来自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数据显示:昆明机动车拥有量目前已突破80万辆,预计2008年将达到百万辆。对于仅有180平方公里的主城区来说,压在身上的是近百万辆车躯体的重负,更是小区和城市道路停车的窘境,难怪主城区道路一逢高峰期就气喘吁吁。

不过,平均每天超过130起的城市道路轻微交通事故似乎更令人后怕。因为我们如果按照每起事故占用一条车道耗时20分钟计算,这些事故每天将使43条车道丧失1小时的通行功能;按每条车道每小时的通行量600—800辆机动车计算,将减少26000—34000辆车的通行量。

因此,尽管机动车爆炸式增长是如今昆明城市交通拥堵的主因之一,但我们同样需要在解决轻微交通事故时推行高效的处理手段。

基于此,24小时内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新规定应声而出。

从下穿工程、部分主干道禁左、道路微循环改造,再到明日即将实施的“快处快赔”和《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昆明解堵第四套组合拳已蓄势待发,值得期待。

特勤女交警发放千份“新规”

昨日14时许,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10名女交警手持上千份《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上路,向行人、骑车人,特别是出租车司机和摩托车驾驶员发放。顶着炎炎烈日,耐心地告诉广大交通参与者,为解堵昆明承担自己的一份义务与责任。

对策

多类车辆遭限行

明日(9月1日)起,昆明市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处理机制,针对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专访了昆明市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志忠。

苏志忠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拥有量超过8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突破110万人,受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交通基础设施总量不足、交通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影响,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情况日益严重。而一些轻微交通事故因占用原本已经十分匮乏的道路资源,给交通运行造成巨大的压力。统计显示,2006年,昆明市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46600多起,占交通事故总量的90%以上,平均每天超过130起。如果按照每起事故占用一条车道耗时20分钟计算,这些事故每天将使43条车道丧失1小时的通行功能。按每条车道每小时的通行量600—800辆机动车计算,将减少26000—34000辆车的通行量。

机动车迅速增长,给昆明城市道路交通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为了缓解昆明交通拥堵的现状,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经昆明市人民政府讨论通过,自9月1日起,昆明将实行《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以限制各类核载车辆、摩托车、各种特殊车辆等车辆通行。

多类核载汽车限进二环

从9月1日起,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核定载客数13座(含)以上的载客汽车(不含公共汽车)以及非执行公务或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拖车、施救车辆,不得在二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

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7:00—20:00不得在二环城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

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不得在二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7:00—20:00不得在北京路(二环北路至霖雨路)、官南大道(二环南路至广福路)、人民西路(二环西路至春雨路)、滇池路(二环南路至广福路)、春城路(二环南路至巫家坝机场)、穿金路(二环东路至园博路)、日新路(春城路至滇池路)及关上中心区道路通行,但可以横穿上述道路路口。

核定载质量15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不得在城市高架道路的上层通行。

低速载货汽车将受限

9月1日,《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实施后,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畜力车、人力板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以及由学员驾驶的教练车,不得在东三环、新昆洛路(东三环段至广福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龙泉路、七二O四公路(龙泉路至穿金路)、穿金路、世博路、白龙路所围合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通行。

另外,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和其他建筑物料的车辆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北京路(二环北路至霖雨路)、官南大道(二环南路至广福路)、人民西路(二环西路至春雨路)、滇池路(二环南路至广福路)、春城路(二环南路至巫家坝机场)、穿金路(二环东路至园博路)、日新路(春城路至滇池路)及关上中心区道路通行。

清扫车辆、运输生活垃圾的环卫车辆以及绿化养护车辆7:00—9:00、17:00—20:00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北京路(二环北路至霖雨路)、官南大道(二环南路至广福路)、人民西路(二环西路至春雨路)、滇池路(二环南路至广福路)、春城路(二环南路至巫家坝机场)、穿金路(二环东路至园博路)、日新路(春城路至滇池路)及关上中心区道路通行。

出租车按号牌尾数轮休

从9月1日起,悬挂云AT号牌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应该在车辆左、右后车门明显位置喷印统一制式的轮休标志,并按照:(一)车辆号牌末尾数为1、2的星期一轮休;3、4的星期二轮休;5、6的星期三轮休;7、8的星期四轮休;9、0的星期五轮休。(二)轮休的车辆,7:30—21:00不得在一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

摩托车限制入城

对于摩托车驾驶员,从9月1日起,本市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外辖区摩托车,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关上中心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道路上行驶。

自2009年9月1日起,不得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以及呈贡新区城市道路上通行。而在昆明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的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只有车号牌为云A0或者1开头的摩托车,并经过交警部门审核批准发放了入城准行证的才能进城。

达到报废条件的摩托车一律报废,持有入城准行证的,准行证随之作废。摩托车遗失后不再补办和续办牌、证及入城准行证。

特殊车辆按规定通行

从9月1日起,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昆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能上道路行驶。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供下肢残疾的人单人代步使用,非本辖区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通行。

另外,未经昆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人力三轮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通行,除环卫部门用于清运垃圾的人力三轮车外,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人力三轮车不得在昆明市二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

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改变原本设计。违反规定的,将被昆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主因

年增10万辆

主城拥堵 交通喊痛

交通拥堵并不是昆明独有的现象,然而昆明交通拥堵严重的主要因素却是机动车辆增加过快所致。今年6月29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通报消息:昆明市各类机动车拥有量突破80万辆。根据现有数据估算,在2年内将突破100万辆,这给昆明交通带来的压力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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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速:上半年日均增车420余辆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综合管理科的叶科长说:“昆明市机动车拥有量达到第一个10万辆经历了43年的时间,至1996年达到第二个10万辆经历了4年时间,随后,至1998年、2001年、2003年、2005年分别达到第3至第6个10万辆车分别用了2年、3年、2年、2年的时间。没想到,随着经济的增长,从2006年起,第7个十万辆车的增长时间只用了1年零4个月。到今年6月止,昆明市机动车拥有量突破80万辆,仅仅用了1年零1个月的时间,增长速度如此迅猛也出乎我们的意料。”

今年1至6月,昆明市机动车拥有量快速增长,全市各类机动车注册登记近5万辆,日平均注册登记420余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速度提高7.29%。其中,私车66.82万辆,占机动车拥有量的83.52%,比去年同期增长12.85%;轿车增长势头比较突出,已达到22.25万辆,占汽车类机动车的51.13%,比去年同期增长22.85%。照此势头,预计在2年内昆明市机动车拥有量将突破100万辆,昆明市的交通压力越来越大。昆明城市道路远远跟不上车辆增长的速度,“血管”容量一天天告急。

叶科长称,近半年来,到他们车管所过户的旧车占有很大的数量。通过半年的观察他们发现新过户的车辆中有许多为6至8年的轿车,同一型号的车辆数量较大。这种现象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经过多方询问和调查发现,这些车子很大部分是从贵阳和丽江来的,几乎是当地出租车公司提前将车子报废,随后整批地把车子运送到昆明销售。昆明市民发现这些车子价钱便宜,而且又没有到报废期,便买来自用。这无疑增加了昆明车辆的拥有量,同时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消费:一市民12年换了5辆轿车

“虽然车只是代步的工具,但高档的车安全、舒适啊!有条件肯定要换好一点的车。”李先生今年31岁,住在昆明江东花城,在他的记忆中,他都在顺境中成长,因为家庭条件好,12年来,他已是第5次换车了。

1995年,李先生在石林读高二,由于家离学校有40多公里,当时乘车不方便,家庭条件还好的父母为了不让儿子吃苦,花36万给他买了一辆本田轿车,高中生就开轿车上学,对李先生本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因为家庭条件允许。

高中毕业后,李先生考上大学,由于要到省外上学,车没有人开,家里把这辆轿车卖了,大学毕业后,李先生回到昆明一家电视台上班,后和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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