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或将限制单家外包服务供应商在欧盟某一特定行业的业务量
欧盟近日出台了新的商业竞争指导政策,以加强欧盟委员会对外包业务交易的审查。
欧盟此次就1990年生效的《企业合并规则》出台了新的法律解释,增加了新的章节,用以说明目前日益增长的外包业务交易如何适用于《企业合并规则》的监管条款。
这意味着,如果外包业务的提供商想购买其他公司外包出去的IT资产,比如以合资形式购买,那么这笔交易必须得到欧委会的批准。
纳入监管的外包交易需满足以下条件:外包业务提供商的全球业务额达到5亿欧元,其中在欧盟范围内的业务额达到2.5亿欧元;同时,作为潜在收购目标的外包IT资产的业务额也要超过2.5亿欧元/年。
此前,欧盟范围内已经有数起此类交易受到审查,包括2001年IBM在意大利的一笔交易,以及1995年德国汉莎航空公司与位于美国得克萨斯州的电子数据系统公司(EDS)就IT业务成立合资公司一事。
新政策出台后,虽然大部分这类交易都能在5周内获得欧盟批准,但有一部分需要进行更详细审查的交易可能需4个月才能获批。
英国知名的埃德肖-戈达德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竞争事务主管菲尔·麦克顿内认为,各公司在制定外包计划时,应留出额外的审查时间,并把可能的延误考虑在内。
他还表示:“公司需要选择那些最不会带来麻烦的供应商,因为有一些小的供应商可能会被区别对待。”
外包服务的提供商也应将可能出现的审批延误考虑进计划中。麦克顿内提醒这些企业,欧委会可能会最终限制单家外包服务供应商在欧盟某一特定行业的外包业务量,“总有一天会有监管官员指出,某家供应商已经在同一行业拥有太多的外包业务。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到那种地步,但这一天指日可待。”(阮真 王慧卿)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