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区公安局自行车管理所获悉,从10月起,海区将全面实行电动自行上牌照和购销实名登记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电动车被盗案件的频频发生。
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和购销登记实名制规定,购车人必须凭有效证件和购车发票、合格证到自行车管理所上专用牌照。这样可将购车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及车架号、电机号登记后存档,并录入乌海公安信息网,为基层派出所查处电动自行车案件提供原始证据。同时,对出售电动自行车电甁、充电器等配件行业加强管理,无原始购车手续一律不准购买上述配件。
据了解,乌海市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也时有发生,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严重,反映强烈。为此,海区公安分局会同综治、工商、税务、商务、质检等部门联合推出了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制度,并于今年8月初已在市区建立了6个登记上牌照试点。车主凭购车发票、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办理手续,工本费为10元。车辆上牌照后,车主可获得电动车执照。截止目前,已有1500多辆电动自行车上了牌照。从10 月份起,这项制度将在海区全面实行、下一步,民警还将深入居民区、校园、停车场进行上门登记服务。
海区公安分局自行车管理所贾所长说:“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之所以多发,一个主要原因是群众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无登记,使犯罪人员盗窃后易销赃,买赃后也易转移,公安机关查处无据,群众认领无凭。在推出此项制度后,上述问题将迎刃而解,同时还有利于对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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