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符合北京电动自行车标准要求,原先已进入备案目录、合法上市的153种型号电动自行车被从目录中删除。2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首批电动自行车删除型号名录,从今年3月1日起,这些型号从已备案的目录中删除,北京交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牌照(具体删除名单消费者可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hd315.gov.cn查询)。
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北京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多次连续抽检后,发现共有153种型号原本已取得合法上市身份的电动自行车出现了整车重量超重或者最高车速超标等问题,给道路行驶安全带来隐患,市工商局为此决定将它们从备案目录中删除。
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允许在京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并统一到工商部门备案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抽样检测报告等,才能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交管部门再据此准予登记发牌。经营者必须销售目录产品,市民在选购时也要注意产品是否在目录之列。 (记者: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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