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日以来,安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启动了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和临时通行标志核发工作。截至2月26日,安庆市共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14863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1辆,核发临时通行标志1008辆
鉴于目前仍有近半数的非机动车和临时通行车辆因受天气等客观因素影响未能办理登记手续,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未登记上牌电动车实施处罚的时间由原定的今年3月1日推迟至5月1日,因此,已购置使用而尚未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车主,应尽快到设在市区交警一、二大队、车管所和各县(市)交警大队的登记上牌点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近期,安庆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源头管理,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对继续销售燃油助力车的企业,督促其落实在销售场所公告并在销售时告知消费者该产品无法在安徽省登记和行驶的有关要求。对为消费者提供假合格证、假发票和虚假信息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坚决依法处理。(朱松林)
信息来源:安庆日报 2008年2月29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