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引发事故一直攀升 超标电动车该“刹车”

来源:北方网      2008/7/14   浏览5678次   

在汉沽区寨上大桥附近有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几乎全不符合“国标”——

超标电动自行车,该“刹车”

待售的“超标”电动车。

据本市交管部门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本市因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一直攀升,而“超标”电动自行车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连日来,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笔者对汉沽区寨上大桥附近的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了暗访,在采访中发现在此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几乎全不符合“国标”。

电动车最高时速40公里

在寨上大街和一经路交口西侧一家销售德田牌电动车的无名商店,一名女销售员热情地向笔者打招呼。她向笔者推荐了一款黑色电动自行车,车把处的标牌上印有“天津自行车行业协会指定单位”,型号处则写着“摔不坏”。笔者没有在标牌上发现该车的生产厂家、地址和电话,于是询问。对方称:“这车是天津万盛工贸的车,每小时最快能跑40公里,你要是身体轻还能跑得更快。”当问这辆车的车速是否不符合标准、是否会因车速快摔伤骑车人时,她表示:“这车很安全,只要不喝酒就摔不着人。在我们这一带卖的电动自行车全是35到40迈,没有再慢的。”

整车重量超过70公斤

在踏浪电动车专卖店,一名销售员告诉笔者,只有他们这里才卖“电摩包车”。所谓“电摩包车”就是没有脚踏功能,式样与摩托车类似,后座处配有包状储物箱的电动自行车。她向笔者推荐了一款蓝色的“电摩包车”。笔者费了很大力气才用双手搬起了该车,这辆电动车的整车重量至少要在70公斤以上。这名女推销员称,经常有市中心区的顾客来她这里买电动车。

自行车竟无脚踏功能

在双鑫桥工贸有限公司的电动车商店内,该店店员将笔者带入地下室。此处存放了几百辆各式的电动车,有相当一部分都没有脚踏行驶装置。当问到没有脚踏功能的电动车能否上路时,一名女营业员说:“有脚蹬子多土,骑我们的车就像开摩托一样。国家规定的电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车重不能大于40公斤,但我们这里卖的车车速全‘超标’,‘包车’全超重,但是能保证您快,车重更能保持平衡,不容易翻车。”她还透露,经常会有塘沽区和市中心区的顾客专门到此买电动车。

质监:电动自行车有“国标”

从市质量监督部门了解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1999年10月1日就颁布实施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限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必须在40公斤以下;必须装有脚踏行驶装置,保持自行车脚踏行驶功能。不按照此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应属于不合格产品。

交管:不符“国标”不能上路

本市交管部门昨天重申,凡是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无脚踏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均不能上路行驶。交管部门还表示将加大对“超标”和无脚踏功能的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查处力度,同时还将严查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向商家详细了解电动车的各项性能指标,特别是不要购买“超标”或无脚踏功能的“电摩包车”,以免非法上路遭到交警的处罚。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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