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巡警明确表示:骑电动车者须满16岁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2008/7/28   浏览6607次   

25日上午,在海南省交警总队、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联合举办的“迎奥运”活动上,警方向市民释疑,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法制宣传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岁。但是电动自行车的性能与自行车相比差别很大,车速比较快,而且需要驾驶者有一定的平衡能力和操纵能力,因此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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