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日前通过审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全市的50万辆电动自行车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审议通过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因近年来电动车数量激增引起的种种城区管理问题,诸如车量大、速度快、事故多、引发的治安案件多,是制订上述新规的主要考量。
据郑州市有关部门汇总的数字,近年来郑州市区及所辖县市的电动车每年新增10万辆以上。而全市平均每天发生的电动车交通事故高达36起,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到交通事故总数的六成左右。同时电动车被盗现象也非常多。有关部门分析,造成电动车被盗案件日益增多的原因,一是防盗性能弱,易成为被盗对象;二是没有登记制度,侦破难度大,查获后也找不到失主,很难发还。增加群众不合理的负担。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示,他们将组织有关部门,就电动自行车上牌收费、现有电动自行车登记方案等问题组织听证,广泛听取老百姓的意见,不增加群众不合理的负担。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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