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贴3.6万和3年路桥费

来源:重庆日报      2009/6/17   浏览4420次   

王鸿举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相关方案

市长王鸿举昨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实施方案》,我市计划在2011年底前推广示范115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包括300辆公务车;700辆出租车;2条示范运行公交线路,示范推广公交车50辆;100辆私家车。示范推广用车将享受补贴、免保等政府扶持政策。

为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产业化,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应用,科技部于2008年4月策划启动了“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商业化示范运行工程,每年在全国遴选10个城市,首期支持每个城市1000万元,每个城市在2011年底前示范推广1000辆以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我市成为全国首期启动的6个试点城市之一。

据介绍,拟推广的公务车车型有两款:长安杰勋(两厢)油电混合动力轿车和长安志翔(三厢)油电混合动力轿车。两款车的节油率都在20%以上,今年推广100辆。所享优惠政策包括:除享受国家的购车差额补贴约3.6万元/辆政策外,还给予3年15万公里的混合动力系统免保,采用报销式一次性补贴3年路桥费共6900元;给予牵头部门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车辆示范运行补贴及信息的数据收集和反馈等。

拟推广的出租车车型为长安志翔(三厢)气电弱混轿车,节气8%左右,今年推广20辆。所享优惠政策包括:除享受国家的购车差额补贴约0.4万元/辆政策外,还给予3年15万公里的混合动力系统免保,采用报销式一次性补贴3年路桥费共6900元;给予牵头部门工作经费50万元,用于车辆示范运行补贴及信息的数据收集和反馈等。

拟推广的公交车车型为恒通气电弱混大巴,节气20%左右,今年推广20辆。所享优惠政策包括:除享受国家的购车差额补贴政策外,还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3万元/辆。

拟推广的私家车车型与公务车推广的车型一样,今年推广20辆。所享优惠政策包括: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3.6万元/辆;给予3年15万公里的混合动力系统免保和采用报销方式补贴3年路桥费共6900元。

市科委负责人表示,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通过政府的引导和适当的补贴,有利于缓解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初期成本压力,拉动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推动传统汽车产业的升级和换代,实现重庆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按照示范推广志翔、杰勋混合动力轿车300辆作为公务、业务用车,年平均行驶5万公里,百公里油耗按杰勋混动6.8升(原型车百公里油耗8.5升),志翔气电弱混汽车700辆作为出租车,年平均行驶20万公里,百公里气耗按6.8立方米(原型车百公里气耗7.2立方米),50辆恒通混动客车作为公交车开展示范运行来测算,每年节约燃油25.5万升、燃气86万立方米,节约金额305.94万元,并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61.25吨。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等议题。

黄奇帆、马正其、童小平、谢小军、谭栖伟、刘学普等参加会议。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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