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启动电动车登记管理立法 符"国标"方可上牌

来源:CCTV.com      2009/8/31   浏览6744次   

楚天金报8月30日报道 一直备受关注的我省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将有法可依。记者昨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立法工作已经启动。  

    据了解,这部地方政府规章将对我省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作出详细规定。内容涉及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登记管理、二手车变更登记、撤销登记等。其中,准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标准,即1999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例》中规定的:车重不超过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必须装有脚踏行驶装置等。驾驶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将被禁止,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省公安厅作为主管部门已向省政府提交送审稿,省政府法制办已着手具体的审查修改工作。据悉,整个审查修改过程中,除了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外,还将通过网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泛倾听民声,深入了解民意。对于大量存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也将考虑到所有人的利益,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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