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摩新规”前河北电动车生产企业停产

来源:新民网-燕赵都市报      2009/12/17   浏览6052次   

在舆论和包括我省在内的多省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努力下,原本于明年1月1日执行的电摩新国标暂缓实施,并先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河北自行车行业协会上书国标委

“电摩新国标”出台后,中国自行车协会及包括河北、天津、山东、上海等在内的自行车及电动车行业协会均上书相关部门,表示希望原来在明年1月1日执行的新国标暂缓实施。

昨日,记者从我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文玉处了解到,日前我省自行车行业协会已向国标委递交申请暂缓实施新国标的报告。“一是希望能延期实施,二是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重新修订。”他表示,目前协会已得到明确消息,电摩新国标暂缓实施。

河北省跟全国的情况一样,目前电动摩托车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而目前电摩还均由电动自行车厂家生产,由于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为了避免一些骑电动车人士产生不必要的恐慌心理,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最终还是暂缓实施。

电摩新规下冀电动车企业停产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有电动车1.2亿辆。“河北省没有详细统计过市场的拥有量,但大致在500万辆左右,拥有量在全国应该排在前六七位,是个电动车的消费大省。”

电摩新规使得我省电动车生产厂家最近也很迷茫,停止了生产。郭文玉表示,在2004年时,全省约有27家企业有电动车整车生产许可证,目前实际生产的也就十来家,由于本身生产规模不大,电摩新规对企业也有一定影响,当时基本已停产。新标准出台后,这些企业是否还生产电动车,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中产出的电动车,有百分之七八十还是符合标准的,就是在国家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出台之前,众多骑电动车人士及生产企业由于不了解、不确定而产生恐慌。”郭文玉说,此次国家标准委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要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该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他认为,如果新电摩配套设施陆续出台,最好应该“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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