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集中销毁一批残疾人营运三轮车

来源:长治日报      2006/12/29   浏览5409次   

12月28日,由市政府组织,长治市发改委、公安局、建设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长治市政府于2003年批准允许在市内通行的201辆残疾人营运三轮车进行了集中销毁。市委常委、副市长马和平在销毁现场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加大对机动三轮车的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绝不能出现营运三轮车反弹现象。

近一个时期以来,市区街头从事营运的机动三轮车突然增多,既破坏了规范的交通秩序,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又影响了良好的城市形象,与我市的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魅力城市等城市形象格格不入。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政府于今年9月份出台了《关于对主城区内营运三轮车辆进行限制通行的通告》,严禁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辆在市区营运。就如何妥善解决好市区机动三轮车禁运后残疾人车主问题,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在市残联登记并办理营运胸卡的201辆残疾人机动车进行回购,回购办法为:在原购车价基础上每年以500元折旧,由市政府按折旧后价款予以收购,集中销毁。为切实保障残疾人三轮车主的基本生活,市、县两级政府分级负责,对这201名残疾人机动车主,按每人7000元的标准提供再就业扶持资金。目前,折旧费已全部发放到个人手中,再就业扶持资金的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中。

马和平指出,营运机动三轮车的增多,既给我市的道路安全带来了不安全因素,又影响了市容市貌,与建设实力、魅力、和谐长治的口号极不相符,针对这一情况,市委、市政府从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的长远目标出发,开展了此次营运机动三轮车集中销毁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下一步的整顿目标,加大对机动三轮车的整治力度,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充分重视,通力配合,严格限行路线,将集中整治活动彻底进行,坚决杜绝营运三轮车反弹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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