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电动车网了解,深圳市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建设,对电动车自行车在深圳市部分地区进行限行。
限制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城市快速干道
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
(二)城市主干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三)部分道路限行
龙华新区、坪山新区、龙岗区、宝安区、南山区、罗湖区、福田区等部分道路限行,具体限行路线可查看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特殊行业不限行
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电动三轮车限行
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深圳市道路上通行,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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