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多措并举 克拉玛依交警队宣传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4/4/4   浏览6421次   

“微时代”衍生出交警部门发布信息的新平台。交通信息可通过QQ、微博、微信发布,及时发布的道路信息为群众出行进行有效的指导。群众所带的手机可以随时收发、查看、交流。与其他宣传形式相比,微博、微信的传播速度更快、覆盖面更广。

 

《新疆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在5月1日即将实施,各地交通管理部门正通过不同形式,如火如荼地开展宣传活动。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独山子九公里大队民警日常路面执勤时,采取常规方法,在辖区217国道、115省道发放交警支队统一印制宣传单,效果良好。特别是在217国道五公里高速辅道路段,因该路段两边商铺、旅社等较多,加之周边团场居民较多,骑行电动车的群众较多,民警刚开始发放之时,居民蜂拥而来,拿上宣传单如饥似渴地了解相关知识。

 

但民警还感觉到受教育人数还是较少,受众群相对狭窄。微时代能否利用网络传媒宣传呢?

 

想到网络上,通过微信、QQ、微博想了解电动自行车相关规定的网民肯定也特别多。大队民警、协警立即行动起来。

 


通过编辑微信在朋友圈发布,使身边的亲朋好友也受到了教育。同时,大队民警向独山子网络在线QQ跳蚤群发布信息。此群人数庞大,网友大多是独山子工人,随着天气逐渐转暖,选择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人极多。在发布宣传信息后,立即引来多人围观,询问了解相关知识,民警都认真地详细解答。

 

微时代,利用传统和网络宣传,不仅扩大了受众范围,受教育人数广泛,投入成本低,并且传播速度极快。在群众所需之时,投其所好,发布相关信息,就犹如春雨般沁入市民心里,宣传效果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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