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拟立法加强对超速、超大电动自行车实行规范管理。
成都是个电动车用户的集中地,据成都市政府法制办给出的数据显示,目前成都拥有4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但电动车在给市民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交通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压力,另一项数据则显示,2011年至2013年,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总共接近三万件,且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
因此,在这样的一个语境下,加之电动车《新国标》的推出,成都加强电动车的管理,可以说是有着紧迫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但这样一项牵涉着数万名电动车主切身利益的新规,施行起来恐怕还需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不过度增加民众负担和社会成本。
此次听证会中,其中一项是规定电动车车主三年内必须上牌,而电动车主需考取驾照的传闻也时有发生。通过上牌和驾考,规范电动车驾驶的作用无可厚非,但毕竟电动车车主多为收入中等或偏下的人群,能否从公共交通收费里面专门划出一笔开支,尽量降低车主上牌和考驾照的成本,从而增加政策的公益性?这应是首先要考虑的。
二是加强立法更需强化执法。
此次《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之一,便是要强化电动车的安全管理,但是“立法易、执法难”一直都是老大难。以摩托车安全管理为例,法规中也有详细的相关规定,但却始终执行不到位。譬如说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会被扣一分,但是我们似乎在日常生活中却经常看到不带头盔的骑行者,违法成本很低。因此,在电动车管理新规出来的时候,必须让执法制度化长期化,不能让新规定成了“看上去很美”的一纸空文。
三是要结合成都实际。
电动车《新国标》是否符合成都实际,是本次听证会的关注焦点之一,也是民间的讨论热点。《新国标》里面有规定电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但是成都的地形是平原,周边不少的路段也比较顺畅,时速等细节是否照搬《新国标》,都需要细细斟酌。反观国外,在美国针对电动车是否需要考驾照,每个洲也都结合本洲实际,有自己不同的规定。
总之,此次成都电动车立法,采取公开透明的听证会,是尊重民意之举。但因其牵涉到数万户家庭的切身利益,主观部门还需慎之又慎,多倾听民意,最终把政策善意都能真正的散发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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