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理市公安局 、综治办、城市管理局、规划局、建设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发出通知,联合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为认真解决大理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自行车被盗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大理市公安局 、综治办、城市管理局、规划局、建设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决定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大理市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等)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将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管理,重在治本”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预防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各项措施,强力推进自行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广大群众财产不受侵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通过专项行动,努力做到:盗窃自行车高发区域、部位得到及时整治,自行车被盗案件明显下降;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设置自行车存放库,在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共交通转乘站(点)增设公益性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并设专人看管;彻底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及收购赃车的废旧收购点、自行车维修点;自行车管理办法科学完善,群众自防意识普遍增强,群众不购买来路不明自行车;对自行车实行源头管理,落实生产企业车辆编码、销售企业报备购车相关信息等工作。(通讯员钟家军、杜佳丽、郑阳美)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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