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大限”已到 过渡期或延长2年

来源:南方网      2015/7/1   浏览8074次   

[摘要]湛江市初步意见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2年,最终以省相关部门文件精神为准。

 

 

记者30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2013年7月,湛江市根据省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粤公通字〔2012〕115号)以及省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印发关于加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3〕4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经信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出台对湛江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临时登记上牌2年过渡期管理措施。按照广东统一部署,该省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在2015年下半年陆续到期。

  

过渡期到期后超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办?目前广东尚未有新规定下发。湛江市初步意见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2年,最终以省相关部门文件精神为准。

 

 


(责任编辑: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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