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27日,山东省政府发布一则紧急通知,要对全省低速电动车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目的是为研究制定全省低速电动车产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
(中国电动汽车网综合报道 记者 张丽沙)7月27日,山东省政府发布一则紧急通知,要对全省低速电动车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目的是为研究制定全省低速电动车产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此举一出,引得业内人士热议。
为应对上层检查,山东首先自查?
低速电动车产业一直在饱受争议中快速生长,在没有政策支持、没有补贴扶持的条件下2015年创下70万辆的好成绩,可以看出市场对于低速电动车充满热情。为回应市场,4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作为拟立项项目公开征求意见。此前,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也曾公开透露,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已经把低速电动汽车标准的制定工作做了批示,现在已经交给工信部,各项流程已经开始。
随后也有媒体报道称,据工信部相关人士反馈,备受瞩目的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目前已由工信部起草制定,并提交四部委会签完毕,择日将对外公布并进入征求意见期。并透露政策充分结合四部委针对低速电动车疏堵结合,实施分类管理,并基于“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总则制定。
只是现如今,行业政策不仅没有落地,反倒是在一些地方政府的集中整治下,低速电动车行业的日子很不好过。
在不久前的7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拟分为4个小组,8月至9月分赴全国8个省区市开展检查工作,其中山东在列。在那次会议上,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明确表示,要推动解决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非法生产、销售等问题。
据此,业内人士猜测此次山东省政府在上级检查组到来之前,对省内低速电动车企业进行大规模的摸底调查,相当于是一次自查。与其等待上层调查发现问题,自查不至于显得被动,尤其当低速电动车已经成为山东省的支柱产业时。
“上无政策,下有对策”
国家层面的标准一直难产,但是这并不能阻挡低速电动车产业野蛮生长的步伐。这个土生土长的产业就像是一颗生命力旺盛的种子,早已在中国这块地大物博的神奇土地上到处生根发芽。可以说在政策空白期,地方政府秉持的是“上无对策,下有对策”的发展路子。
以国内主要的低速电动车市场——山东省为例,在没有得到政府的任何补贴下,2012年至2015年全省低速电动车保有量连续四年保持高速增长,同比增幅分别为196.4%、45.8%、54.4%、85.6%。2015年,全省低速电动车产量高达34.7万辆,远高于同期全国纯电动乘用车14.28万辆的产量。
与山东省类似,低速电动车在辽宁、山西、福建、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广西、广东、江苏、河北、安徽等许多省份都得到了长足发展,甚至成为了某些城市的支柱产业。在市场需求旺盛的基础上,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很多管理办法来规范低速电动车产业的发展。
1、福建:国内第一个全省范围内低俗电动车可以合法上路的地区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工本费及安全的技术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在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内热传,该文件批复同意了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申请核定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办理和检验相关收费的函,并明确了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工本费和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这意味着福建成为国内第一个全省范围内低速电动车可以合法上路的地区。
2、四川:中国第一个将扶持低速电动汽车明确写进省级文件的地区
2015年3月31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实施计划》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开展清理,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电动低速汽车,成为全中国第一个将扶持低速电动汽车明确写进省级文件的地区。
去年12月8日,四川广安市正式解禁小型电动车,并出台了《广安市小型纯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
3、河南:洛阳、驻马店试行办法
在洛阳、驻马店等地区先后试行之后,2014年12月27日,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济源召开。会议上公布了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标准《低速电动车》、《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试行)》。低速电动车行业主要企业共同签署了《河南省低速电动车行业自律公约》。
今年12月份,为了促进该省低度电动汽车产业规范发展,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起草《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示范区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河南拟在开封、洛阳、焦作、许昌、商丘、信阳、驻马店、济源市8个城市建立低速电动汽车示范区。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在上述8市区域内实现市场互认、产品互认,无障碍销售运行。
4、山东:第一个低速电动车地区行业标准
山东是全国电动车重要的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也是低速电动汽车的发祥地。其实,早在几年前,山东省就曾出台过一些管理准则,为低速电动车正名。2013年底前,山东淄博、聊城、济宁、潍坊昌乐、德州、德州陵县等6地市均发布了地方性小型电动汽车管理办法。2014年6月12日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发布了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就企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标准、行业保险方案,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政府正式出台阶梯管理政策和办法的过渡性方案。规模倒逼和新能源目标危机,是对山东低速电动车解禁的两大主因。
5、湖北:襄阳引导和鼓励发展低速四轮电动车
2014年6月4日,襄阳市政府常务委员会原则通过了《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为引导和鼓励发展低速四轮电动车,创造良好的应用环境,促进电动车产业发展。按要求,质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允许时速50公里以内的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上牌、购买保险,并让它在除高速以外的道路上行驶。
6、广西:对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备案管理
2014年2月,河池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河池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对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备案管理,采用发布《河池市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目录》的方式进行。
7、广东:低速电动汽车首次进入政府规划
2013年3月11日,广东省发改委对外发布《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录中首次出现金豪新能源(肇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这两家主要生产低速电动汽车企业,低速电动汽车首次进入政府规划。
8、江苏:将低速电动汽车作为重点发展产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4月下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纲要(2009-2010)》(苏政发[2010]44号),明确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纲要》将微型纯电动车(即低速电动汽车)作为重点发展产品,并指出:依托现有基础,在南京、盐城、徐州等地加快培育主要面向家庭、出租车和特定场地、具有小批量生产能力的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以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为重点积极创造条件,尽早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示范城市。
9、河北:邢台允许在市一级及以下公路机动车道内行驶
2013年9月份,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邢台市在省内率先出台《邢台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参照国家《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低速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应取得C3(含C3)以上驾驶证,准予乘驾4人(包括驾驶人)。低速电动汽车允许在邢台市的一级及以下公路(包括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内行驶。
10、湖南:娄底市电动车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1年制定《娄底市电动车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低速电动汽车可在娄底市办理牌,允许在娄底市的二级及以下公路和城市、公园、景区、社区、厂区、机场、乡村等道路上行驶,电动汽车在娄底市二环及以下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时,走机动车道,遇快、慢行线分道时走慢行线,无快、慢行线分道时靠右侧行驶。
11、辽宁:朝阳市新能源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
为促进低速电动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节能减排,保护资源环境,推广新能源产品。2015年4月24日,辽宁省朝阳市政府常务会会议通过了《朝阳市新能源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低速电动车将在朝阳市合法上牌上路。
12、山西:大同出台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4月2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大同市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该市规范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生产和使用管理,保障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质量和行驶安全提供了政策支持。
13、安徽:阜阳市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3月24日,安徽阜阳发布《阜阳市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所称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