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扩散,成都超标电动车要倒大霉了,经销商已哭瞎!

来源:中电动车网   台长   2016/11/30   浏览27611次   

(中国电动车网 记者台长)为鼓励市民对城区电动自行车进行社会监督,成都市工商局正式出台《成都市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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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举报奖励办法》实施新闻通气会

成都市工商局2016年11月


《办法》声称,从2016年12月1日起,凡是向成都市各级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举报销售《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销售虽然在《目录》内,但技术参数与《目录》产品不一致的电动车,经查实,举报人将获得500元-3000元的举报奖励。


据悉,举报奖励与查处的产品数量挂钩,每查处一辆给予500元奖励,2-5辆1000元,6-10辆1500,11-20辆2000元,21辆以上的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其实早在去年3月,成都当地《举报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奖励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其规定,凡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市民,其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获得50-1000元的现金奖励。


不知道这次为何突然升级?从举报奖金来看,已从之前最低的50元提高到500元,最高1000元升至3000元,幅度不可谓不大。


不过可以推测,去年奖金肯定太少,对超标电动车的的销售无法起到直接迅速的“扼杀”。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与之前深圳“禁摩限电”行动如出一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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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深圳当局对查扣电动车的奖励


从明天(12月1日)起,一场轰轰烈烈的由底层消费市者对经销商的举报行动将迎来,这场“人民”之间互相检举揭发的战争即将爆发。经销商要涨个心眼了,千万不要向消费者售卖不在本地《目录》内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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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极少“心机婊”,故意购买超标电动车,然后举报“你”,领取奖金!


不过也有当地消费者表达了无奈和不理解,“不超标的跑不远,你说消费者咋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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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进入当地《目录》的电动车,基本上都属于“国标车”,款式少、功能单一,跑不远,骑行舒服度不佳。这就造成了为什么消费者喜欢买所谓的“超标车”。


既然无法“消灭”为数众多的市民骑行“超标车”,那就对销售“超标车”的经销商开刀,从源头上造成无车可买的局面,成都当局的“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不过这样真的能杜绝市民骑行超标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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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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