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货车特大交通事故中六成因超载超限引发,“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处“监管失灵”状态,亟待规范。
报告显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12年来,每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从51.8万起下降到18.8万起,死亡人数从10 .7万人下降到5 .8万人。执法检查也发现了诸多安全隐患,如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违规现象普遍,而超四成的农村公路已经成为危险路段。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超标,大量速度快、体积大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各色低速电动车闯红灯、逆行。
王胜俊指出,低速电动车并没有被收录在工信部颁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里,属于非法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国务院此前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中,也明确“低速电动车不属于新能源汽车”。由于此类低速电动车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所以无法上牌照,交管部门也无法给驾驶员发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针对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处罚细则,对这些车往往处于监管“失灵”状态。“不用驾照、不用上牌”再加监管“失灵”,造成“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
报告建议,在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中,要处理好交通安全与方便出行的关系,从标准制定到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大对超标车辆以及违规行驶的整治力度,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