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才可上道路行驶。
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才可上道路行驶。交管部门昨日发布通告,公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该《规定》在合规电动自行车申请材料、登记时限、办理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较大幅度的精简或放宽。据了解,合规电动自行车上牌最快15分钟就能完成。
购车凭证等材料无需复印
首先,《规定》对上牌需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减免,车主不必再提供复印件了。电动自行车车主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即可办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将为群众免费复印申请材料。交管部门介绍,所谓购车凭证,主要指的就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记者了解到,对于11月1日之前购买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如果因为购车时间过久,材料不全,车主只提供购车发票或者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其中一样即可办理申请。
需要说明的是,电动自行车在注册前,经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所有权转移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本市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购车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已购合规车上牌放宽六个月
其次,《规定》放宽了已购合规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时限。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责任编辑:冯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