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酒后不开车”的车,可不仅仅指轿车、货车这类机动车,连电动车也包括在内。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但是你知道吗?“酒后不开车”的车,可不仅仅指轿车、货车这类机动车,连电动车也包括在内。
交警:“哎哎,这位司机停一下,您这一路飘过,路边野花都醉了,说您是不是喝酒了?”
车主:“阿Sir,我就喝了一小口,再说,我这电动车也不能算机动车吧?”
交警:“你错了,有的两轮电动车是属于机动车范畴的。不信,您听听下面这个案例就明白了。”
近日,中山小榄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起醉酒后驾驶电动车的案件。醉驾人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最神奇的是醉驾人居然还是自己找上门的。
2019年5月20日14时35分左右,卢某醉酒后驾驶一辆超标两轮电动车进入小榄交警大队处理一宗交通事故。因停车问题与保安员发生争吵,保安员怀疑其有酒驾行为,于是报告交警。
5月23日,卢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47.3mg/100ml ,卢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为无号牌超标二轮轻便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构成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醉酒驾驶,卢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判处最高6个月拘役以及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回归的处罚。
您是不是也在疑惑,醉酒后驾驶电动车,也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吗?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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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责任编辑:周祝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