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你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上牌问题,官方答复来了

来源:金台资讯      2020/5/6   浏览15172次   

[摘要]五一假期前,合肥市召开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根据会议部署,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过期未登记上牌、也未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详见江淮晨报2020年4月30日A09版报道)。新闻报道后,市民纷纷留言,咨询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流程、办理地点等事项。对市民关切的各类问题,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联合合肥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整理并给予了答复。

五一假期前,合肥市召开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根据会议部署,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过期未登记上牌、也未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详见江淮晨报2020年4月30日A09版报道)。新闻报道后,市民纷纷留言,咨询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流程、办理地点等事项。对市民关切的各类问题,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联合合肥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整理并给予了答复。


Q、什么APP能够申请?12123平台可以吗?


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的群众,请首先关注“电动自行车登记”或“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其中“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由“网上服务”菜单栏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根据系统的提示,填写完整的相关信息,申请办理登记,该系统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测试中,暂未上线。届时将在集中登记上牌前择时向社会公布微信公众号入口和办理流程。


另外,交管12123平台是无法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的。


Q、登记车牌,需要什么材料,只要购车发票吗?还是直接去就可以登记呢?


登记上牌时,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车辆必须是以下规定的合格产品:


2019年4月15日以前购买的(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和省公安厅发布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的合格产品;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的(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和获得CCC认证证书且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合格产品。


Q、电动三轮车可以上临时牌照吗?


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临时牌照发放对象是:不符合新、旧国标的在用两轮电动自行车,所以电动三轮车是不可以申请临时牌照的。


Q、不带脚踏的电动车也几乎占据了电动车总数的一大半,它们怎么申领牌照?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发放临时通行标志,纳入非机动车登记范围。电动摩托车是机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不属于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范围。另外,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市区以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市人民政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可以对摩托车的通行采取限制措施,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Q、在上海办的牌照还需重新办理吗?


电动自行车实行一车一牌一档的管理模式,既然你已登记上牌,便无法再次办理牌照。结合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实际,建议您在原登记地注销登记后,在合肥办理登记上牌。



(责任编辑: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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