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施展“六大重拳”摩托(含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将要回炉学习

来源:海南特区报      2007/10/9   浏览5813次   

针对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海口交巡警近日使出“六记重拳”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整治措施中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的司机将被强制“回炉学习”。

这六记重拳包括:1、无证驾驶(含超标电动自行车)者,一律依法扣留机动车,拘留驾驶人;2、超载三人以上、冲卡、恶意闯红灯者(含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依法扣留机动车,拘留驾驶人;3、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拼装及走私车辆,一律依法扣留;4、违法入市、不戴安全头盔、佩戴不合格头盔者,一律依法扣留机动车;5、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载物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6、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及违反上述一、二、三、四条规定者,一律免费组织进行交通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车辆放行手续。

针对何为超标电动自行车,海口交巡警支队法制科负责人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指车辆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有脚踏装置(简称:四项指标)的电动类车辆。电动类车辆属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首先是车辆的合格证中的型号编制头两位字母为“TD”作为判定的标准。凡是不以“TD”为开头的两轮电动类车辆均属于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凡是以“TD”开头的两轮电动类车辆均属于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黄智勇 陈世清)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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