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消保委最新统计资料显示,8月份该部门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50多起,其中电动自行车、手机等消费投诉占了五成,大部分涉及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
据悉,今年8月8日,来自重庆的吴先生在义乌市城中中路某电动自行车店购买了一辆价值1800元的电动自行车,一个星期后发现电瓶无法正常工作。在消保委的调解下,商家最后同意给吴先生更换一个新电瓶。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消费的逐渐升温,相关的消费投诉也在快速增长。主要表现在电池寿命短、车速下降很快、部件安装不合格、零部件脱落以及车辆的部分性能不达标等。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一些质量高、市场信誉度好的品牌,而不能做“图便宜买老牛”的傻事。另外,不按说明书上的要求操作,也会导致电动自行车出现问题,消费者在使用电动自行车前,要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电池的寿命。
义乌消保委工作人员陈旭龙表示,时下电动自行车、手机等已经成为大众化的消费品,其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越来越突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务必要索取正规的税务发票、合格证、三包凭证和说明书等,并妥善保存,每次维修时应要求维修商做好维修记录,以备维权之需。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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