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A股H股互换是“曲解报道”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10/19   浏览2340次   

屠光绍表示,股指期货推出条件已经比较成熟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表示,昨日海外媒体所报道的“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正在研究AH股互换事宜”,是曲解报道。

彭博社报道称,屠光绍10月17日下午在十七大新闻中心境内外记者集体采访活动时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允许在内地和香港交易所同时交易的公司股票之间互换的提议,一旦这两种股票可以互换,价差将消失。

在昨晚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证监会新闻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 “有关媒体所做的曲解报道是不准确的。”

据本报记者向中国证监会新闻处出席当日下午境内外记者集体采访活动的工作人员求证,在当日采访活动中,当有的记者问到香港与内地交易所股份互换的问题时,屠光绍表示,由于内地证券交易所没有实行公司化,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实行股份互换。

目前,48家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的公司均为A股价格高于H股,一些国际投行分析师在看到彭博社消息后立即发表了A股利空、H股利好的报告。

昨日A股市场恐慌性下跌,港股暴涨。恒生指数开盘突破30000点大关,收盘涨166.34点,单日涨幅0.57%,收于29465.05点。上证指数下跌211.00点,跌幅3.5%,收于5825.28点。

随着A股市场的繁荣,有关打通A股和H股市场的讨论日益热烈。

但一些熟悉内地市场和香港市场的人士认为,A股和H股互换意味着大幅度的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而这在目前并不具备条件;进一步来说,目前A股并未彻底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三年周期,并未全面实现“真正全流通”。

而A股市场还没有形成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做空机制,并且A股以T+1的交易方式为主,这和香港市场的运行现状是有差异的。A股H股互换现在不具备可能。

17日,屠光绍在十七大新闻中心接受境内外媒体采访时还表示,当前投资者教育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风险教育。

此外,关于红筹公司发A股的问题,屠光绍表示,红筹公司发A股没有法律障碍,而且为期不远。内地和香港已经达成共识。

他认为,红筹发A股并非“回归”,而是红筹公司不改变海外注册、在港上市的情况,到内地发A股,实现利用内地市场融资目的的公司行为。

在谈到市场新品种工具的推出问题时,屠光绍表示,目前准备比较充分、条件比较成熟的是股指期货。(陆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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