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直投试点拟三管齐下控制风险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10/31   浏览2273次   

作为创新,券商直接投资业务的风险控制问题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一位消息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监管部门考虑要求参与试点的券商必须设立独立的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业务,应使用自有资本金投资且占资本金比例不能超过15%,应投资拟在三年内上市的公司。

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证监会的证实。

中信证券(600030.SH)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9月初获得证监会许可,成为首批直接投资业务试点券商。中信证券周一公告称已成立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直接投资业务,该公司为法人独资的一人公司,由中信证券常务副总程博明任法人代表。中金公司则正在筹备子公司,之前的筹备由一个工作小组负责,该小组计划成立一个事业部,而非子公司。

“监管部门考虑要求必须成立独立的子公司来做直接投资,以隔离和母公司之间的风险。”上述消息人士表示,“六七月份出了一个直接投资的指引,征求过意见,主要针对试点券商提出了一些要求,目前没有正式的文件出来。”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此前表示,正在研究券商集团化的经验,把各项业务从部门改为设立子公司形式。“我们对证券公司做直投业务是有一些基本条件要求的,比如最基本的就是完成(券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这位人士称。

除从公司治理的架构上考虑风险隔离外,监管层还考虑从资本金角度控制券商直接投资业务的风险。“监管部门考虑要求券商必须使用自有资本金投资企业,而且不能超过自有资本金总额的15%。”上述消息人士表示。半年报显示的中信证券净资本为120亿元,中金公司的半年报显示其净资本为33亿元。中信证券8月增发募集资金249.8亿元。

“监管部门考虑要求必须投资拟上市企业,三年内要上市的。”一位券商人士表示,“项目算难找的,一些项目都在谈判中。很多外国私募股权基金都在国内到处寻找好项目。”

一家试点券商的高层说,目前主要针对中小企业进行了一些直接投资。“虽然我们做承销是大项目战略,但直接投资业务却是采用小项目战略。因为虽然是中小企业,但项目回报率很高。另一个原因是,以我们目前的实力,投资大项目获得不了话语权,还不如投资中小企业,管理上更可控。从上市年限来看,我们希望这些项目赶紧上市,可以早点退出获得回报。”

限于自身资本金实力,包括上市券商在内的大部分券商都没有正式提交直接投资业务的申请。“我们希望在允许大券商做的同时,也能选择几家小券商,如主要做中小企业发行的券商来做直接投资试点,毕竟还是中小企业最难开拓融资渠道。”一家券商的高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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