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电动车登记后亦可投保 最高赔付为五万元

来源:台州商报      2007/11/8   浏览4466次   

11月6日,三门人周某从保险公司领到了1500元的赔偿金。对面这1500元钱,他说幸亏自己及时给电动车投了保,同时,还要感谢三门交警的热心肠。

10月24日,周某驾驶三轮电瓶车途经健跳时,因驾驶不当,车子一头撞向了旁边一户人家的玻璃门,顿时,玻璃门像雪花一样碎了一地。周某主动报了警。三门交警六敖中队民警小章赶到现场后,仔细查看了现场。当得知周某的电瓶车是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民警又帮忙联系了保险公司的人到现场进行查勘评估损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作出结论:经现场查勘交警处理情况属实,可以赔付全责承担100%。也就是说,周某能拿到100%的赔偿金。

近年来,电动车已成为不少市民外出的主要交通工具,以往发生事故后,造成的损失对车主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为给车辆所有人提供保障,三门公安局主动与多家保险公司协商,为车主争取到了较合理的保险费,并达成共识。在电动车防盗登记时,车主可以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两轮电动车保险费为每年60元,三轮电动车保险费为每年90元,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偿额为5万元。车主也可以再选择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费为每年50元,最高赔偿额也为5万元。

在三门公安局推出这项制度后,周某及时为自己的三轮电动车办理了防盗登记,并办理了保险。截至目前,三门县共登记电动车10127辆。电动车所有人出险后,通过保险公司赔偿的有70余例,赔偿金额共计4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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