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研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11/12   浏览2335次   

“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理想正在渐行渐近。

新华社昨日刊发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采访的系列文章。文章称,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正在研究;到2020年,所有老年居民均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劳有所得”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劳动保障部门加大了对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调节力度,正在研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近两年内只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一次调整的地区,以及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明显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和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比例明显偏低的地区,今年底前原则上都要对最低工资标准再次进行调整。

对于垄断行业工资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在新的调控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对工资水平达到两倍于社会平均工资以上的国有企业,从严审批工资效益挂钩方案的政策。

针对部分企业和用人单位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却仍然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原则上不得用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工资。

对于一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增长比普通职工工资快的现象,上述人士表示,在考核经营业绩决定经营者收入的时候,应将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作为经营者经营业绩的组成部分,一并加强考核。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这个政策。

在“老有所养”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08年到2010年,再经过连续三年调整后,就全国总体而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将从2007年的每月900多元增加到1200元以上。

国家将加快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由城镇职工为主向覆盖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都正在促进老有所养的实现。到2020年,所有老年居民均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将重点指导条件比较成熟的省份尽快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力争用2年时间在全国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在“住有所居”方面,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落实政府在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中的责任,加大财税等政策投入,重点是认真落实今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为此,一方面,要在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体规模的前提下,增加住房有效供应,特别是小套型住房的供应,增加限价商品房供应规模。另一方面,通过有区别的税收、信贷政策,支持自住性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引导改善性购房需求。”侯淅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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