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企业应进军欧盟

来源:江苏商报      2007/11/19   浏览2975次   

江苏省是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生产大省,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出口也比较多。多年来,由于欧盟一直对中国的自行车征收48.5%的高额反倾销税,全省对欧盟自行车出口严重受挫。不过,江苏省外经贸厅有关人士提醒企业,不同于普通自行车,欧盟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自行车不征收反倾销税,出口潜力很大且价格也比较好。

据了解,欧盟自1992年开始,就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进行了反倾销调查,随后开始征收30.6%的反倾销税。1997年11月,反倾销措施扩大至自行车零件。1999年欧盟再次启动到期复审程序,继续对中国自行车征收30.6%的反倾销税,征税期从2000年到2005年7月。2005年7月15日起,欧盟将对中国自行车征收的关税从30.6%提高至48.5%。因此我省对欧盟自行车出口严重受挫。

数据显示,今年1~10月,江苏省出口自行车855万辆,出口金额4.37亿美元,均价51.07美元;其中出口欧盟28.09万辆,仅占全省自行车出口总数3.3%;出口金额956万美元,仅占全省2.2%;均价34.04美元,仅相当于总均价66.7%。

而电动自行车不同于普通自行车,属于有动力辅助的自行车,其海关编码为87119000,与自行车的海关编码(87120000)不同,欧盟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自行车不征收反倾销税,仅征收6%的普通进口关税。因此,电动自行车出口不受欧盟反倾销的限制,出口潜力很大且价格也比较好。

数据显示,今年1~10月,江苏省出口电动自行车28.64万辆,出口金额4777万美元,均价166.77美元;其中出口欧盟5.68万辆,占19.8%;出口金额2019万美元,占42.3%;均价355.32美元,相当于总均价213.1%。

与普通自行车的“遭遇”完全相反,电动自行车在欧盟受到了很高的“礼遇”。江苏省外经贸厅有关人士提醒企业,省内有实力的生产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主动地开拓欧盟市场,同时出口企业和行业组织应注意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避免降低质量打价格“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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